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產品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1年修訂)(2022年第4號)
發(fā)布日期:2022-01-17 閱讀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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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產品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2021年修訂)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審評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注冊申報資料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需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對注冊申請人和技術審評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guī)強制執(zhí)行,需在遵循相關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guī)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guī)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guī)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fā)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涵蓋的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適用于四肢骨(包括上肢帶骨:鎖骨、肩胛骨,自由上肢骨:肱骨、橈骨、尺骨、腕骨、掌骨、指骨,下肢帶骨:髖骨、坐骨、恥骨;自由下肢骨:股骨、髕骨、脛骨、腓骨、跗骨、跖骨、趾骨、跟骨、距骨)骨折內固定;組件可包括非鎖定金屬接骨板、非鎖定金屬接骨螺釘、鎖定金屬接骨板、鎖定金屬接骨螺釘、空心螺釘、螺栓、墊圈和螺塞;通常由外科植入物用金屬材料制成,如純鈦、鈦合金、不銹鋼、高氮不銹鋼、鍛造鈷鉻鉬合金。
鎂合金、高韌性純鈦等新型金屬材料制成的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不屬于本指導原則的范圍,但注冊申請人可參考本指導原則中適用的內容。本指導原則不適用特殊設計及創(chuàng)新設計的產品。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jiān)管信息
1.產品名稱的要求
產品的命名需采用《醫(yī)療器械分類目錄》或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中的通用名稱,或以產品結構及組成、臨床預期用途、適用部位為依據命名,需符合《醫(y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guī)則》、《無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等相關法規(guī)的要求。
2.分類編碼
根據《醫(yī)療器械分類目錄》,分類編碼為13-01-01,管理類別為Ⅲ類。
3.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
產品注冊單元的劃分需符合《醫(y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要求。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可按照實現某種臨床預期用途的產品組合劃分注冊單元,亦可以組件作為注冊單元進行申報:
(1)若按照實現某種臨床預期用途的產品組合進行申報,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包括如下注冊單元:
1)非鎖定金屬接骨板系統(tǒng):一般由非鎖定金屬接骨板、非鎖定金屬接骨螺釘組成。
2)鎖定型金屬接骨板系統(tǒng):一般由鎖定金屬接骨板、鎖定金屬接骨螺釘組成。若鎖定金屬接骨板包含非鎖定螺釘孔型設計,該系統(tǒng)亦可包括與鎖定金屬接骨板的非鎖定螺釘孔配合使用的非鎖定金屬接骨螺釘。鎖定金屬接骨螺釘包含一體式和組合式兩種結構。
注:上述條款中非鎖定金屬接骨螺釘包括與金屬接骨板配合使用的實心螺釘、空心螺釘等型式,鎖定金屬接骨螺釘包括實心螺釘、空心螺釘、桿狀螺釘、螺塞等型式。墊圈和螺栓等組件預期與金屬接骨板和金屬接骨螺釘配合使用,可按照系統(tǒng)作為一個注冊單元申報。
(2)若以組件為注冊單元進行申報,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主要包括如下注冊單元:
1)非鎖定金屬接骨板;
2)鎖定金屬接骨板;
3)非鎖定金屬接骨螺釘:
4)鎖定金屬接骨螺釘;
5)非鎖定空心螺釘;
6)鎖定空心螺釘。
注:如注冊申請人以“金屬接骨螺釘”進行申報,擬同時包含非鎖定金屬接骨螺釘和鎖定金屬接骨螺釘,在明確申報產品金屬接骨螺釘的預期使用情形,將產品適用范圍限定為“與同一系統(tǒng)鎖定金屬接骨板配合使用”的前提下,可將非鎖定金屬接骨螺釘和鎖定金屬接骨螺釘作為同一個注冊單元進行申報。
主要組成材料(包括材料牌號)不同的產品原則上需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作為單一整體組配或組合使用的組件可以按同一注冊單元申報。如:不同材質的非鎖定金屬接骨螺釘需作為不同的注冊單元申報;作為同一系統(tǒng)組件配合使用的,且其主要組件材質已確定且唯一,如鎖定接骨板、鎖定金屬接骨螺釘,雖組件間材質不同,可作為同一注冊單元申報。
(二)綜述資料
1.產品的結構及組成
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產品的結構和組成包括但不限于所含組件、選用材料及符合標準、材料牌號信息、表面處理方式、交付狀態(tài)及滅菌包裝產品有效期信息。
2.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
(1)提供產品各型號、各組件、各關鍵部位(如接骨板的關鍵孔型、接骨螺釘的頭部及螺紋部分等)的結構圖。
(2)產品各組件的材料牌號及其符合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國際標準,材料牌號的描述需與其符合的標準一致。進口產品的材料牌號及符合標準不應超過原產國上市證明文件/說明書批準的范圍。
(3)提供接骨板關鍵尺寸,如螺釘孔孔徑、長度、寬度、厚度、角度標稱值及公差,明示接骨板螺釘孔的孔數(不包含導針孔)。
(4)提供接骨螺釘關鍵尺寸,如螺紋最大直徑、底徑、頭部直徑、長度的具體標稱值及公差,提供螺紋型式及螺紋尺寸信息。
(5)明確各型號產品的具體適用部位(如股骨近端/遠端/骨干、脛骨近端/遠端/骨干、肱骨近端/遠端/骨干、尺橈骨近端/遠端/骨干、腓骨近端/遠端/骨干、鎖骨、足踝、手腕等)。提供產品適用解剖部位的適配圖。
(6)描述工作原理、作用機理(如適用)
(7)萬向鎖定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的萬向鎖定原理、預期萬向活動范圍。
(8)提供產品結構及關鍵尺寸的設計依據。
3.產品的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產品的適用范圍、適用人群、禁忌證需與申報產品的性能、功能相符,并需與臨床評價資料結論一致。
(1)適用范圍:明確產品適用范圍,說明預期與其組合使用的器械。宜明確目標患者人群信息、患者選擇標準信息以及明確使用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因素。
(2)禁忌證(如適用):通過風險/受益評估后,針對某些疾病、情況或特定的人群,認為不推薦使用該產品,應當明確說明。
4.產品型號規(guī)格
提供產品各型號規(guī)格的劃分原則。對于存在多種型號、規(guī)格的產品,需明確各型號、規(guī)格的區(qū)別。需采用對比表及帶有說明性文字的圖片、圖表,對各種型號、規(guī)格的結構組成(或配置)、功能、產品特征、性能指標等方面加以描述。
5.包裝說明
提供產品的包裝信息,需包括包裝形式、包裝材料、包裝工藝。對于滅菌包裝交付產品,需說明其無菌屏障系統(tǒng)的信息。
(三)非臨床資料
1.產品風險管理資料
注冊申請人需對產品全生命周期實施風險管理,提交風險管理資料(參照YY/T 0316《醫(y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充分識別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的設計、原材料、生產加工、包裝、滅菌、運輸、貯存、使用等生命周期內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特征,從能量危險(源)(若涉及)、生物學危險(源)、環(huán)境危險(源)、有關使用的危險(源)、因功能失效、老化及存儲不當引起的危險(源)等方面,對產品進行全面的風險分析,并詳述所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提供產品上市前對其風險管理活動進行全面評審所形成的風險管理報告,此報告旨在說明并承諾風險管理計劃已被適當地實施,綜合剩余風險是可接受的,已有恰當的方法獲得產品相關、出廠后流通和臨床應用的信息。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產品不良事件的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螺釘斷裂,螺釘脫出或螺釘松動,接骨螺釘與配合用手術工具的不匹配,鎖定接骨螺釘與鎖定接骨板之間的不匹配,螺釘在植入過程中發(fā)生彎曲、變形、螺紋損壞,金屬接骨螺釘腐蝕,接骨板疲勞斷裂等。
風險管理報告需包括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控制等產品風險管理的相關資料,至少包括產品安全特征清單、產品可預見的危險(源)及危險(源)分析清單(說明危險(源)、可預見事件序列(即危險(源)成因分析))、危險情況和可能發(fā)生的傷害之間的關系、風險評價、風險控制措施以及剩余風險評價匯總表。
風險管理報告可參照附錄《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產品風險管理資料要求》進行編制。
2.產品技術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標
產品技術要求需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相應要求。在此基礎上,注冊申請人需根據產品的特點,制定保證產品安全、有效的技術要求。產品技術要求中試驗方法需依據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國際標準制訂,或經過驗證。
2.1產品型號/規(guī)格及其劃分的說明
列表說明產品的型號、規(guī)格,明確產品型號、規(guī)格的劃分說明。需包含以下產品相關信息:
2.1.1明示產品的組成、各組成部分的材料牌號及符合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國際標準。
2.1.2提供各型號產品的結構圖并標識關鍵尺寸。
2.1.3提供產品關鍵尺寸信息(參照YY 0017《骨接合植入物 金屬接骨板》,YY 0018《骨接合植入物 金屬接骨螺釘》),如接骨板螺釘孔孔徑,接骨板長度、寬度、厚度、角度,接骨板螺釘孔的孔數(不包含導針孔);提供接骨螺釘的螺紋最大直徑、底徑、頭部直徑、長度信息,螺紋型式及螺紋尺寸信息。
2.2性能指標
根據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產品特性,選擇適用的項目進行規(guī)定,如:
2.2.1產品的化學成分、顯微組織和/或晶粒度。
2.2.2不銹鋼產品的耐腐蝕性能。
2.2.3產品的表面質量,包括外觀、表面缺陷和表面粗糙度。
2.2.4產品重要部位尺寸和公差,規(guī)定產品的尺寸和公差(參照YY 0017《骨接合植入物 金屬接骨板》,YY 0018《骨接合植入物 金屬接骨螺釘》),包括接骨螺釘螺紋最大直徑、底徑、頭部直徑,接骨板螺釘孔的孔徑等。
2.2.5產品的力學性能,如:
2.2.5.1硬度。
2.2.5.2金屬接骨板彎曲強度和等效彎曲剛度或彎曲結構剛度。
對于符合YY/T 0342《外科植入物接骨板彎曲強度和剛度的測定標準》規(guī)定的金屬接骨板,需規(guī)定其彎曲強度和等效彎曲剛度或彎曲結構剛度。對于不符合YY/T 0342標準規(guī)定的金屬接骨板,需在產品技術要求中明示不適用的理由。
2.2.5.3金屬接骨螺釘最大扭矩和斷裂扭轉角、軸向拔出力、旋入扭矩和旋出扭矩、自攻力(如適用)。
鑒于金屬接骨螺釘的螺紋型式(深螺紋、淺螺紋、對稱螺紋、不對稱螺紋等)及螺紋尺寸,螺紋最大直徑、底徑,表面處理方式,切削刃設計及尺寸等會影響金屬接骨螺釘的斷裂扭轉、軸向拔出、旋動、自攻性能,建議在進行金屬接骨螺釘力學性能指標制定時充分考慮各項力學性能的影響因素,制定合理可接受的性能指標要求。
2.2.5.4金屬角度固定器壓彎性能(壓彎剛度和壓彎強度)、側板彎曲性能(彎曲剛度、彎曲強度和等效彎曲剛度)
2.2.6配合性能,如鎖定型金屬接骨板系統(tǒng)中鎖定接骨板與鎖定接骨螺釘的配合性能。接骨板非鎖定孔與配合使用的非鎖定型接骨螺釘的配合性能。
2.2.7滅菌產品的無菌性能。
2.2.8若滅菌使用的方法涉及出現殘留,需對允許的殘留量進行規(guī)定,如采用環(huán)氧乙烷滅菌的產品的環(huán)氧乙烷殘留量的要求。
2.2.9陽極氧化產品的表面元素定性分析。
2.3檢驗方法
產品的檢驗方法需根據技術性能指標設定,檢驗方法需優(yōu)先采用公認的或已頒布的標準檢驗方法(可參考本指導原則參考文獻中引用的相關標準);自建檢驗方法需提供相應的方法學依據及理論基礎,同時保證檢驗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現性,必要時可附相應圖示進行說明,文本較大的可以附錄形式提供。
2.4附錄
如產品型號規(guī)格繁多,結構圖示復雜,則建議注冊申請人以資料性附錄形式提供產品的結構圖示及型號規(guī)格列表。
3.同一注冊單元內檢驗典型性產品確定原則
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檢驗的產品應當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提供典型性檢驗樣品的確定依據。在同一注冊單元內典型性產品的選擇情況舉例如下:
(1)接骨板及接骨螺釘宜分別進行檢驗;
(2)鎖定接骨螺釘與非鎖定接骨螺釘宜分別進行檢驗;
(3)深螺紋螺釘、淺螺紋螺釘宜分別進行檢驗;
(4)實心螺釘和空心螺釘宜分別進行檢驗。
(5)著色陽極氧化處理產品和黑灰色陽極氧化處理產品宜分別進行檢驗。
4.研究資料
4.1物理和機械性能研究
根據產品特性及臨床預期風險,開展物理和機械性能驗證,選擇適用的項目進行驗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研究項目:
金屬接骨板靜態(tài)彎曲性能和彎曲疲勞性能;金屬接骨螺釘斷裂扭轉性能,軸向拔出性能,旋動性能和自攻性能(如適用);萬向鎖定金屬接骨板固定系統(tǒng)的萬向鎖定孔釘板固定穩(wěn)定性;金屬角度固定器壓彎性能(壓彎剛度和壓彎強度),側板彎曲性能(彎曲剛度、彎曲強度和等效彎曲剛度),角度固定器及側板彎曲疲勞性能;在臨床使用中如發(fā)現金屬接骨板和金屬接骨螺釘接觸區(qū)域由于發(fā)生微動腐蝕而導致的金屬損失的問題,建議對不同材料的金屬接骨板與金屬接骨螺釘的組合使用形式提供其微動腐蝕的研究資料。
對于不符合YY/T 0342《外科植入物接骨板彎曲強度和剛度的測定標準》規(guī)定的金屬接骨板,建議根據產品臨床使用時的受力情況,設計力學相應試驗以評價其靜態(tài)和動態(tài)力學性能。如采用三點彎曲性能測試方法;亦可設計骨折模型,將金屬接骨板及接骨螺釘仿臨床預期使用在骨折模型上進行固定后采用懸臂梁試驗方法評價內固定系統(tǒng)的整體力學性能。
提供產品物理和機械性能驗證報告,驗證報告需至少包括驗證目的、驗證樣品的規(guī)格型號及選擇依據、驗證樣本數量及其確定依據、驗證項目及其接受標準、試驗方法的合理性及其確定依據、驗證結果及數據分析、偏差分析(如有)及驗證結論。
4.2化學/材料表征研究
提供產品各組成部分的材料牌號及符合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國際標準,提供材料成分測試結果或其他支持性資料,明示產品表面處理情況。
4.3生物學特性研究
需根據GB/T 16886.1標準進行生物學評價,必要時根據GB/T 16886系列標準進行生物學試驗。生物學評價終點一般包括細胞毒性、皮內刺激、遲發(fā)型超敏反應、急性全身毒性、亞慢性全身毒性、遺傳毒性、骨植入等。
表面經陽極氧化處理的產品的生物學評價終點至少包括細胞毒性。對于表面殘留除基體元素之外的其他元素的著色陽極氧化產品,制造商需進行工藝驗證并給出合理解釋,如無法進行合理解釋,需按照GB/T 16886.1的要求進行生物學評價。
4.4滅菌研究
描述用于保證產品無菌的質量保證體系,明確滅菌工藝(方法和參數)和無菌保證水平(SAL)。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的無菌保證水平(SAL)需達到10-6。
4.4.1最終使用者滅菌
對于非滅菌包裝交付產品,需明確非滅菌產品推薦采用的滅菌方法,并提供非滅菌包裝產品推薦滅菌工藝驗證報告。
4.4.2生產企業(yè)滅菌
對于滅菌包裝交付產品,需提供滅菌工藝驗證報告。對于經輻照滅菌的產品,需明確射線種類、輻照劑量及相關的驗證報告(其中具體的劑量確定依據可參照GB 18280系列標準)。對于經環(huán)氧乙烷滅菌的產品,需提供滅菌結果確認和過程控制報告(具體可參照GB 18279系列標準)。
若滅菌使用的方法涉及出現殘留,需明確殘留物信息及采取的處理具體方法和條件,并提供研究資料。
4.5動物試驗研究
參照《醫(yī)療器械動物試驗研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第一部分:決策原則》確定是否需要在活體動物上進行動物試驗。一般對于工作機理明確、設計定型,生產工藝成熟,且不改變常規(guī)用途的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產品不需要進行動物試驗研究。
4.6穩(wěn)定性研究
4.6.1貨架有效期
注冊申請人需參照《無源植入性醫(yī)療器械貨架有效期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提供產品貨架有效期的驗證資料。醫(yī)療器械貨架有效期的驗證試驗通??砂铀俜€(wěn)定性試驗、實時穩(wěn)定性試驗等,需根據醫(yī)療器械產品特性選擇驗證方式。無論加速穩(wěn)定性試驗還是實時穩(wěn)定性試驗,注冊申請人均需在試驗方案中設定測試項目、測試方法及判定標準。鑒于本指導原則涵蓋的產品為金屬材料(可降解金屬材料除外)制成,在已充分評價其制造材料物理和機械性能隨時間變化具有穩(wěn)定性的前提下,測試項目僅需評估產品包裝隨時間老化的相關性能,進行包裝系統(tǒng)性能驗證,包括包裝完整性、包裝強度和微生物屏障性能等檢測項目,其中,包裝完整性檢測項目一般包括染色液穿透法測定透氣包裝的密封泄漏試驗、目力檢測和氣泡法測定軟性包裝泄漏試驗等;包裝強度測試項目一般包括軟性屏障材料密封強度試驗、無約束包裝抗內壓破壞試驗等。不同包裝、不同滅菌方式的產品需分別提供驗證資料。
4.6.2運輸穩(wěn)定性
注冊申請人需提交運輸穩(wěn)定性驗證資料,證明在規(guī)定的運輸條件下,運輸過程中環(huán)境條件(例如:震動、振動、溫度和濕度的波動)不會對醫(yī)療器械的特性和性能,包括完整性和清潔度,造成不利影響。
4.7磁共振兼容性研究
產品植入后,當在MR環(huán)境中對體內軟組織及臟器進行檢查時,產品材料(存在磁性)及結構形式(如尖端、尺寸)可能受MR環(huán)境影響,產生不利結果(如對植入物周邊組織產生損傷或對診斷結果產生影響),因此,建議開展MR環(huán)境下的行為屬性的相關驗證,可參照YY/T 0987系列標準對產品在MR環(huán)境下的磁致位移力、磁致扭矩、射頻致熱、偽影等項目進行測試,并提供完整測試報告。需根據研究報告,列出MR試驗設備、磁場強度、特定吸收率(SAR)等試驗參數及溫升、位移力、扭矩及偽影評估結果,將相關信息在說明書中予以明示。
如注冊申請人未對申報產品進行MR環(huán)境下行為屬性的相關評價,需重點明確該產品尚未在MR環(huán)境下對該產品的溫升、移位狀況及偽影進行測試評估。需在說明書的警示中注明相關內容,提示其存在的風險,由臨床醫(yī)生與醫(yī)療機構綜合判斷臨床使用風險的可控性。
4.8鈦及鈦合金陽極氧化膜的相關性能研究
對于表面經陽極氧化處理的產品,需對鈦及鈦合金陽極氧化膜的相關性能進行研究(可參照YY/T 1615《外科植入物 鈦及鈦合金陽極氧化膜通用要求》),例如經黑灰色陽極氧化處理的產品對其黑灰色氧化膜相關性能包括膜厚、開路電位、抗劃痕性、硬度、表面元素定性分析、細胞毒性等進行研究,并結合氧化電解液成分提供表面殘留元素的確定依據。
(四)臨床評價資料
注冊申請人需按照《醫(y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選擇合適的臨床評價路徑提交臨床評價資料。
對于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y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產品,注冊申請人需提交申報產品相關信息與《目錄》所述內容的對比資料以及申報產品與已獲準境內注冊的《目錄》中醫(yī)療器械的對比說明。關于申報產品與已獲準境內注冊的《目錄》中醫(yī)療器械的對比項目中結構組成的對比宜至少包括產品結構特征、結構圖、關鍵尺寸、規(guī)格范圍的對比;性能要求的對比宜至少包括評價性力學試驗的對比。針對對比資料中的差異部分,宜提交申報產品自身的非臨床研究資料證明差異性對臨床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未產生不利影響,證明申報產品與《目錄》所述產品具有基本等同性。
對于不屬于《目錄》描述范圍的產品,注冊申請人宜選擇其他臨床評價路徑進行評價。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1.產品說明書和標簽需符合《醫(y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guī)定》和YY/T 0466.1《醫(yī)療器械用于醫(y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的相關要求。說明書、標簽的內容應當真實、完整、科學,并與產品特性相一致,文字內容必須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語種。說明書、標簽中的文字、符號、圖形、表格、數據等需相互一致,并符合相關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
2.產品臨床適用范圍/適應證、禁忌證、注意事項需依據臨床評價的結果進行確定。
3.產品有效期、滅菌包裝產品采用的滅菌方法、非滅菌包裝產品推薦采用的滅菌方法等信息需與非臨床研究資料所述一致。注冊申請人可結合臨床實際應用情況給出建議從人體取出的期限。
4.說明書的警示中注明磁共振兼容性相關內容,明確相關的試驗結果或提示其存在的風險。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1.詳述產品的生產過程,提供生產工藝流程圖。
2.明確特殊過程和關鍵工序,提供特殊過程的確認資料以及關鍵工序的驗證資料。如陽極氧化工藝過程確認方案和報告等。
3.明確產品的清洗過程,提供經清洗過程后加工助劑殘留控制的驗證資料。
4.明確原材料及生產工藝中涉及的各種加工助劑(如切削液、拋光劑等)的質量控制標準。
三、參考文獻
[1]《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9號)[Z].2021.
[2]《醫(y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Z].2021.
[3]《醫(y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guī)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Z].2014.
[4]《醫(yī)療器械分類規(guī)則》(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5號)[Z].2015.
[5]《醫(y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guī)則》(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9號)[Z].2015.
[6]《醫(yī)療器械分類目錄》(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告2017年第104號)[Z].2017.
[7]《醫(y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告2017年第187號)[Z].2017.
[8]《無源植入性醫(y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食藥監(jiān)辦械函〔2009〕519號文)[Z].2009.
[9]《無源植入性醫(yī)療器械貨架有效期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2017年修訂版)》(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通告2017年第75號)[Z].2017.
[10]《醫(yī)療器械動物試驗研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第一部分:決策原則(2021年修訂版)》(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5號)[Z]. 2021.
[11]《醫(y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2021年第73號)[Z].2021.
[12]《關于公布醫(y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2021年第121號)[Z].2021.
[13]GB4234.1-2017,《外科植入物金屬材料第1部分:鍛造不銹鋼》[S].
[14]GB23102-2008,《外科植入物金屬材料 Ti-6Al-7Nb合金加工材》[S].
[15]GB/T 10610-2009,《產品幾何技術規(guī)范(GPS)表面結構輪廓法評定表面結構的規(guī)則和方法》[S].
[16]GB/T 4340.1-2009,《金屬材料 維氏硬度試驗 第1部分:試驗方法》[S].
[17]GB/T 13810-2017,《外科植入物用鈦及鈦合金加工材》[S].
[18]GB/T 16886.1-2011,《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S].
[19]GB/T 16886.3-2019,《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3部分:遺傳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試驗》[S].
[20]GB/T 16886.5-2017,《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5部分:體外細胞毒性試驗》[S].
[21]GB/T 16886.6-2015,《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6部分:植入后局部反應試驗》[S].
[22]GB/T 16886.7-2015,《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7部分:環(huán)氧乙烷滅菌殘留量》[S].
[23]GB/T 16886.10-2017,《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0部分:刺激與皮膚致敏試驗》[S].
[24]GB/T 16886.11-2011,《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1部分:全身毒性試驗》[S].
[25]GB/T 19633.1-2015,《最終滅菌醫(yī)療器械包裝第1部分:材料、無菌屏障系統(tǒng)和包裝系統(tǒng)的要求》[S].
[26]GB/T 19633.2-2015,《最終滅菌醫(yī)療器械包裝第2部分:成形、密封和裝配過程的確認的要求》[S].
[27]YY 0017-2016,《骨接合植入物 金屬接骨板》[S].
[28]YY0018-2016,《骨接合植入物 金屬接骨螺釘》[S].
[29]YY 0341.1-2020,《無源外科植入物 骨接合與脊柱植入物 第1部分:骨接合植入物特殊要求》[S].
[30]YY 0605.12-2016,《外科植入物 金屬材料 第12部分:鍛造鈷-鉻-鉬合金》[S].
[31]YY/T 0316-2016,《醫(y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S].
[32]YY/T 0340-2002,《外科植入物 基本原則》[S].
[33]YY/T 0342-2020,《外科植入物 接骨板彎曲強度和剛度的測定》[S].
[34]YY/T 0343-2002,《外科金屬植入物液體滲透檢驗》[S].
[35]YY/T 0640-2016,《無源外科植入物通用要求》[S].
[36]YY/T 0856-2011,《骨接合植入物 金屬角度固定器》[S].
[37]YY/T 1503-2016,《外科植入物 金屬接骨板彎曲疲勞性能試驗方法》[S].
[38]YY/T 1504-2016,《外科植入物 金屬接骨螺釘軸向拔出力試驗方法》[S].
[39]YY/T 1505-2016 《外科植入物 金屬接骨螺釘自攻性能試驗方法》[S].
[40]YY/T 1506-2016 《外科植入物 金屬接骨螺釘旋動扭矩試驗方法》[S].
[41]YY/T 1615-2018,《外科植入物 鈦及鈦合金陽極氧化膜通用要求》[S].
[42]YY/T 1655-2019,《骨接合植入物 接骨板和接骨螺釘微動腐蝕試驗方法》[S].
[43]YY/T 0466.1-2016,《醫(yī)療器械 用于醫(y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第1部分:通用要求》[S].
[44]YY/T 0987.1-2016 《外科植入物 磁共振兼容性 第1部分:安全標記》[S].
[45]YY/T 0987.2-2016 《外科植入物 磁共振兼容性第2部分磁致位移力試驗方法》[S].
[46]YY/T 0987.3-2016 《外科植入物 磁共振兼容性第3部分圖像偽影評價方法》[S].
[47]YY/T 0987.4-2016 《外科植入物 磁共振兼容性第4部分射頻致熱試驗方法》[S].
[48]YY/T 0987.5-2016 《外科植入物 磁共振兼容性第5部分:磁致扭矩試驗方法》[S].
[49]ISO 5832-1:2016,《外科植入物 金屬材料 第1部分:鍛造不銹鋼》[S].
[50]ISO 5832-2:2018,《外科植入物 金屬材料 第2部分:純鈦》[S].
[51]ISO 5832-3:2021,《外科植入物 金屬材料 第3部分:鈦-6鋁-4釩合金加工材》[S].
[52]ISO 5832-11:2014,《外科植入物-金屬材料-第11部分:鈦-6鋁-7鈮合金加工材》[S].
[53]ISO 5832-12:2019,《外科植入物-金屬材料-第12部分:鍛造鈷-鉻-鉬合金》[S].
四、編寫單位
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醫(y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附錄: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產品風險管理資料要求
附錄
金屬接骨板內固定系統(tǒng)產品風險管理資料要求
一、總體要求
注冊申請人需根據注冊法規(guī)要求并結合YY/T 0316標準提供產品上市前對其風險管理活動進行全面評審所形成的風險管理報告。風險管理報告需由注冊申請人的最高管理者(法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批準。
風險管理報告需說明:風險管理計劃已被適當地實施;綜合剩余風險是可接受的;已有恰當的方法獲得與產品相關、出廠后流通和臨床應用的信息。風險管理報告還需說明:在產品研發(fā)初期階段形成的風險管理計劃;已識別了產品有關的可能危險(源),并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了估計和評價;在降低風險的控制措施方面,考慮了相關標準,并有針對性地實施了技術和管理方面的措施;通過產品的性能測試、生產工藝的確認及驗證、相關文件的審查、試生產等活動對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進行驗證;對產品的安全性作出承諾。
二、風險管理報告內容
(一)職責權限
需明確參與風險管理活動的成員,包括風險分析人員、風險評價人員、風險控制措施制定人員及驗證人員、風險管理過程評審人員以及風險管理報告的編制及審批人員,列出其姓名、職務及責任范圍。上述人員需具有與風險管理任務相適應的知識和經驗。
(二)產品描述
1.通過結構圖、列表和文字描述等形式表征產品的型號規(guī)格、組件、關鍵部位結構及尺寸;
2.明示各組件的材料牌號;
3.各型號產品的具體適用部位(如股骨近端/遠端/骨干、脛骨近端/遠端/骨干、肱骨近端/遠端/骨干、尺橈骨近端/遠端/骨干、腓骨近端/遠端/骨干、鎖骨、足踝、手腕等);
4.生產工藝流程;
5.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國際標準。
(三)產品的安全特征判定
需按照YY/T0316《醫(y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附錄C提示的問題,按照實際情況對產品的安全特征作出描述;產品如存在附錄C以外的可能影響安全特征的情況,也需作出說明。最終形成《產品安全特征清單》。
(四)產品的可能危險(源)判定
需在《產品安全特征清單》的基礎上,系統(tǒng)判定產品在正常和故障兩種條件下的可預見危險(源)。并對危險(源)的成因及后果進行分析,即說明危險(源)、可預見事件序列、危險情況和可能發(fā)生的傷害之間的關系。形成一份產品可預見的危險(源)及危險(源)分析清單。
(五)對危險(源)清單中危險情況下的風險進行風險估計和風險評價
需明確風險可接受準則,并對危險(源)發(fā)生的概率和危險(源)的嚴重程度予以明確定義。在確定風險可接受準則時,需充分考慮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中的有關規(guī)定。注冊申請人需依據風險可接受準則對危險(源)清單中每一危險情況下的風險進行風險估計和風險評價。
(六)降低風險的控制措施
需對經風險評價后不可接受的、或可進一步降低的風險實施控制措施。在制定控制措施方案時,需充分考慮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中的有關規(guī)定。需確保降低風險的控制措施在研發(fā)初期得到有效輸入,并對措施的有效性實施驗證。
(七)需對采取控制措施后的剩余風險以及是否引發(fā)新的風險進行評價
上述風險評價結果、降低風險的控制措施、控制措施的驗證、剩余風險評價等信息記入《風險評價、風險控制措施以及剩余風險評價匯總表》中。
(八)結論
需對綜合剩余風險是否可接受作出結論,并對已有恰當的方法獲得產品相關、出廠后流通和臨床應用的信息進行闡述并作出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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